根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需要,拟定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9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531-88527329;联系人:柳强;
2.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gsj88527329@sina.com;
3.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省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处;邮编:250014。
附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反馈: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民意征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