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减证便民、规范中介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2018.01.18 15:00 济南]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01-18 15:01:51]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编办副主任、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书伟先生,省环保厅巡视员葛为砚先生,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先生,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先生,介绍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和中介服务项目、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刘书伟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01-18 15:17:15]刘书伟: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编办、省职能办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山东省放管服改革的各位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对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去年8月,我省印发鲁办发32号文件,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定位,深入推进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部署了30项主要任务和50项年度任务,全面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截止去年12月底,除1项任务涉及立法程序外,其他49项任务均已如期完成。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和中介服务项目、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是五大行动的重点任务,也是企业群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关于清理规范证明材料
(一)清理规范的成果
长期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是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一大堵点。为解决这一难题,最大限度减证便民,从去年9月开始,省编办、省职能办组织省直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历时3个月,在全国率先按系统完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全省各类证明材料压减到了1181项,精简69.4%,其中涉企证明418项、涉群众个人证明763项。去年12月20日,69个省直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全部面向社会公布本系统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同时,针对基层负担重、群众办事难的突出问题,统一编制公布了全省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取消17市村(社区)各类证明1910项,保留12项,清理比例达90.4%,形成村(社区)证明材料全省“一张清单”管到底。清单公布后,在全省范围内,严禁各部门、单位变相新设证明材料,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申请人提供。
(二)清理规范的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证明材料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件,表现形式多样、种类繁冗复杂,目前没有统一明确的概念、范畴和认定标准。我们通过深入调研、对比分析,坚持最大限度清理的原则,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做到了应列尽列、应清尽清。同时,综合考虑各类证明给申请人带来的麻烦和困扰程度,把群众反映需要多次跑腿、多次开具的补充证明或再证明作为清理重点,坚决予以规范。
二是坚持四个一律彻底清。在清理中,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进行清理规范,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能证明的一律取消、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能解决的一律取消、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可解决的一律取消。证明材料虽然有设定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不方便群众办事,我们也原则上予以取消。比如,有的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从业经历证明,考虑到从业证明与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必然联系,对此类证明,我们全部予以清理。
三是坚持从上到下纵向清。改变传统的省市县分级清理的做法,由省直部门(单位)牵头,对本系统内省市县乡四级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工作标准和口径,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解决了上下事项不统一、证明材料差别大的问题。同时,通过清理工作,原本需要由申请人自我举证的事项,改为由政府部门内部查证,倒逼部门加快推进不同层级间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坚持扩大成果延伸清。以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为依据,我们组织对有关政务服务指南、业务手册进行了修订完善,大幅精简申请材料、办事环节,统一办理要件,确保减证成果转化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和效益。
二、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
(一)清理规范的成果
近年来,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诸多问题,饱受社会诟病,很大程度上蚕食了放管服改革红利,影响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把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作为改革重点,与减证明同部署、同推进,对省市县三级涉政务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清理。截至2017年底,梳理出中介服务项目883项,清理规范后保留179项,削减704项,精简79.7%。去年12月20日,41个省直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布了本系统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二)清理规范的特点
一是突出一个“细”字。近年来,我们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仅限于对涉行政许可的进行清理规范,外省也大多是这种做法。这次清理,我们将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全面纳入清理范围,对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等各类有偿技术性服务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是坚持一个“严”字。本次清理规范工作严格坚持“三个一律”的原则,即:无法律法规依据或依据层级不够的一律清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修订或国务院明确要求的一律对应清理规范;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律清理规范。同时,将国务院、国务院审改办历次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项目做了汇总,进行再一次“回头看”,实现国务院清理规范成果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中介服务项目的界定标准相对统一、项目清单相对一致。
三是秉承一个“实”字。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了分类削减。具体来说,削减的704项主要采取3种处理方式:取消297项,占摸底总数的33.6%。这一类中介服务项目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要件,政府部门不得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比如“验资报告”,实缴制改认缴制后,大量的验资报告已经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了,大大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自主办理346项,占摸底总数的39.2%。这一类中介服务项目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编制,这类事项突出了“非强制性”。比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绝大部分已经调整为自主类,就是说申请人能按要求自己编制出来,政府部门能认可就行。政府委托61项,占摸底总数的7%。这类中介服务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由政府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这61项,单从数量上来讲,在全国也是比较多的。从含金量来说,都是给企业群众减轻负担的“真金白银”,说白了就是原来由申请人付费购买的中介服务,现在由政府掏钱购买了。比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改为政府部门承担审查费用后,仅此一项,年均可为全省企业节约成本约3.6亿元。
[01-18 15:22:22]刘书伟:
三、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制化、国际化和便利化的重要举措。2015 年以来,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发〔2017〕45号文件,明确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法制办共同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省编办、省工商局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鲁政发〔2018〕2号文件印发,1月15日召开全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省政府任爱荣副省长出席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这项改革,核心是在全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针对行政许可等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从政府部门、行业、社会三个角度,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落细,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再添新的动能支撑。
四、关于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针对各地行政许可不统一、不平衡问题,2017年上半年,省编办会同省标准化院,成立标准起草组,研究起草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第1部分:行政许可》。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省质监局、济南市质监局和枣庄市及台儿庄区、滕州市的部分部门对标准内容进行试点验证,12月,按程序通过地方标准审查会审查,今天正式发布。《标准》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五个方面对我省各级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规范化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创新:
一是率先提出“四级六同”的要求。在全国各地地方标准中,首次提出“四级六同”要求,规定全省范围内同一(同类)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时限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相对统一,为解决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的材料、流程、结果不尽一致等问题提供保障。
二是充分体现“互联网+”的要求。明确要通过网上平台,推动简化环节、减少繁琐、压缩时限。比如,《标准》明确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为企业群众提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并且基本流程和办理结果也要保持一致;同时对网上受理申请、网上咨询等反馈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统一规范各类服务模式。对行政审批一窗受理、联审联办、全链条办理、一网办理等不同服务模式做出界定,将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从政策文件的一般性要求固化为地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五大行动,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加大放的精准度,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聚焦企业、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精简权力事项,实施精准协同放权;依法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或委托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实施。二是强化管的实效,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总结近年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出台我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打造山东“123456”放心管的新型监管模式,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三是提升服的水平,推进集成审批“五个一”服务。即: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真正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各位朋友,深化放管服改革,离不开广大新闻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监督改革的良好氛围,共同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我省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01-18 15:22:39]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01-18 15:23:06]大众日报记者: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一系列硬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请问葛厅长,我们环保系统在此次清理中介服务方面取消了哪些中介,这些中介取消后,我们是如何加强监管,确保“放”和“管”有效衔接的?谢谢!
[01-18 15:26:32]葛为砚:
谢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对“放管服”工作,省环保厅和全省环保系统高度重视,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精神,对环保领域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先后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和和入海排污口位置论证报告2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纳入中介服务清单。特别是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节,专门印发了《关于废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技术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改变了过去必须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验收报告的做法,可为企业减少1个委托环节,节省了时间和费用。
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不再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后,我们在为企业提供审批便利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放”和“管”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重点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等情况定点检查,并将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打消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查处公开加大了违法成本。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从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和处理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执行情况、未验投产、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确保依法公正监管。三是依法严管重罚。对未批先建、顶风而上的违规项目,通过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约谈、行政处罚、查封扣押、信息公开等多种措施,维护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四是发挥信息公开对企业的约束作用。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环境信用等级考核与评定,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
[01-18 15:26:58]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近日,省政府印发文件并召开会议,部署在我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请你介绍一下“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01-18 15:34:16]郭际水:
“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继“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证照分离”改革,实质在于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即“照后减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顽疾,更大地释放创业创新活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文件精神,本月12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2号)。
下面,针对改革内容,我重点介绍以下几点情况:
(一)关于改革试点范围和试点期限。《实施意见》明确在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共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改革要在下半年全面推开。
(二)关于纳入改革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改革方式。《实施意见》明确在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范围内自主选择复制推广。具体来说,一是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直接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的,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这些改革方式的目的就是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从营业执照办理中分离出去。
(三)关于事中事后监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审批手续)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双轮驱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创新手段、强化协同”的思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的协同监管;以诚信管理为手段的信用监管;以风险防范为底线的风险监管;以行业组织为依托的自律监管;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的社会监管,构建完善联动、协调、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归集和共享是关键。《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升级完善业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信息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涉企信息,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并探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01-18 15:34:39]中国新闻社记者:
《实施意见》出台后,如何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01-18 15:41:02]郭际水:
我认为应当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意见》提出省政府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负责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和职责分工,逐项明确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保留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逐项梳理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指导。《实施意见》要求,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深入基层,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影响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市2018年1月份上报各功能区试点工作方案,由省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省里将于2018年6月份组织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11月份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延误改革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改革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及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改革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各功能区承担这次改革试点的具体任务,要将“证照分离改革”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配合推进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做到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同时,要及时总结这项工作的试点经验,为下半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在这里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月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对116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向全国各功能区推广的基础上,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对商事制度、医疗、建设工程等10个领域47项审批进行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要求通过一年试点,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向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因此,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积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复制上海浦东的经验,积极探索,为市场主体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01-18 15:41:25]齐鲁晚报记者:
刚刚讲话中提到,我省制定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山东省地方标准,请介绍一下标准的主要特点。
[01-18 15:45:46]郭大雷: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审批难”、约束自由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要求,在遵照国家《行政许可标准标准化指引》的基础上,由省编办提出,省质监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第1部分:行政许可》地方标准。这项标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着眼于公开透明,逐项明确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实现了清单式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二是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针对受理、审查、决定等行政许可的主要环节,分别提出标准流程要求,通过标准流程的简化优化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重点建立信息公开、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咨询服务、网上服务等规范标准,促进“阳光审批”,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此标准,各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可以对照制定各自服务规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四是网上实体大厅一体化服务。标准不仅对实体政务服务机构提出要求,同时对线上审批提出标准要求,通过统一标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01-18 15:46:04]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