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07月09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要求,现对山东省工商局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需分阶段整改的问题

  加油站车用柴油超标问题多发,督察组抽查的20个加油站中12个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标,最高超标99倍。

  二、整改目标

  不断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力度,有效解决车用柴油超标问题多发、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销售的问题,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案件,规范经营秩序。通过实施整体推进和个别突破相结合,加强对滨州等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切实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促进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整改措施

  1.加强业务指导。下发年度成品油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各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业务指导。

  2.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至3月,组织开展以柴油为重点的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3.强化油品检测。市、县两级按照省工商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市要统筹安排抽检进度,在实现对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每年100%全覆盖抽检的基础上,实现对其经营的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油品检测100%全覆盖。

  四、整改完成情况

  山东省工商局已于20171229日下发了《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从20181月至3月,以柴油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181月份下发了《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农资质量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加强对各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业务指导。

  各市按照省工商局部署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抽检经费投入,强化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截至6月底,各市已投入抽检经费1982.31万元,共抽检加油站11441座(次),抽取成品油样品24457个,市、县两级均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柴油油品检测“100%全覆盖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电话向山东省工商局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31-88527637

  公示时间:201879日至715日,共7天。

                        山东省工商局环境保护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