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工商局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研究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了《德州市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了工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确定了工作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制。
(二)注重宣传发动。先后组织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市工商系统收看全省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全市商标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对全市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制定落实整治任务的具体方案、办法和意见,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任务、强化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发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与学习培训,指导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增强广告制作、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发布、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媒体三级审核制和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分析辨别能力,增强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三)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逐一填写《企业(网站)排查登记表》,并经企业、排查人员和排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证明。对涉及非法广告的排查线索予以立案查处,对涉及登记不规范的排查线索予以变更登记,对涉及非法集资等案件线索移交金融监管和公安机关。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审慎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按照国家“先照后证”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对于不能提交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金融机构。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投资担保类企业列入重点,运用定向抽查、信息公示和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