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消协《关于做好2018年消费教育工作暨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消协的具体部署,淄博市消保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一是印发“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相关宣传教育材料。印发中消协编辑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刻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片和“识真辨假”系列科普视频。各区县消协组织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特别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将宣传教育材料广泛传播。
二是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大型宣传教育现场活动。各区县要适时举办区域性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现场活动。可聚焦农村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资生产经营户、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供销社、企业销售网点以及消费教育基地等触角,会同农业、食药监、质检、供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老龄、金融等部门,配合工商“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消费知识普及的现场培训。通过发放指导手册、播放宣传片和科普视频、张贴海报、有奖问答图片展览、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教活动。
三是积极推动优质工业品下乡和优质农产品进城。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相关教育活动。一方面,结合“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活动,进步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另一方面,可结合国家和省消协比较试验结果,动员当地有公益意愿且商品质量可靠、诚信度高的企业参与“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同时,借助相关企业的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开展农村“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将本地的优质农产品信息主动推介给城市消费者,以满足广大城乡消费者对优质产品的需求。
四是召开“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消费教育工作座谈会或大家谈活动。可邀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共同研究农村消费市场现状,听取有关农村消费升级的意见和建议,唤起社会各方对农村消费问题的关注,共同探讨解决农村消费问题的途径。
五是发布关于涉农商品的消费提示。围绕消费教育主题,在春耕夏收等重要农时或节日等消费高峰,集中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布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提醒农村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