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2018年06月05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对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听取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监管及开展打击机动车“四非”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向经开区管委会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打击机动车“四非”工作长效机制。

  随后,检查人员到我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济宁运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检查,听取企业汇报,现场查看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台账、现场拆解记录、报废汽车回用件台账、报废汽车回用件流向台账、拆解后废钢铁流向台账等进行查看,要求企业真正履行好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加强管理,严格工作规程,逐步规范和完善回收拆解体系,逐步走规模化、规范化道路,严格按照“应收尽收、应拆尽拆、及时拆解、规范拆解”的原则和有关拆解技术规范要求,对报废汽车进行及时规范拆解。严格禁止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入市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