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2018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2018年03月30日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组织开展好省工商局机关2018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现制定省局机关2018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学习近年来新颁布、新修订与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法规性文件(详见附件“省局机关2018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一览表”)。

  二、主要方法

  (一)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省局机关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维护稳定、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组织全员法治学习培训。采取平时自学、集中授课、年终考试测评的方式,开展全员法治学习培训,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继续推行“四个一”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学习培训质量。

  (三)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注重依托门户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消费者投诉中心等直属单位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健全普法宣传激励机制。健全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省局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鼓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中期验收之年。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宣传列入年度工作、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各处室、各单位在全面学习掌握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本职工作中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将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水平,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法规处、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局机关集体学法活动和年终学法考试测评。各有关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宣传计划,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本处室干部学习培训,参加局机关的学法活动和相关测评考试。各处室、各单位要对实施“七五”普法中期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中旬前报送省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附件:省局机关2018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一览表

省局机关2018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施行

时间

内容简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3月11日

根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正。主要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

主要规定了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18年7月1日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主要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放宽了出资形式、增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章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8年1月1日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主要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考核、惩戒等,增加了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的资格条件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8年1月1日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主要修改完善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与反垄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相衔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等。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18年1月1日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规定了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7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2017年12月1日

主要规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7年11月4日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增加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年10月1日

主要规定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等。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7年7月1日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主要增加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等。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年7月1日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主要增加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2017年7月1日

根据2017年3月29日第十二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主要规定了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国家保护、消费者组织和争议解决等,增加了规范网络、广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行为、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消费者投诉首接负责制等。

                    备注:上述学法内容可根据法规规章等出台情况进行调整。